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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课堂教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4 21:19:37     作者:         点击次数:

为应对课堂教学中突发的不安全事件,及时、有序、有效地做出相应处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课堂教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是学校课堂教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应急期间的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社区各应急部门联络;负责事件的原因调查与善后工作;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总指挥:余刚灵

长:莫汉坤、王远明、刘榕梅

副组长:李德旺、卢山、徐凤英、叶上英、安康

员:朱燕平、袁玉樱、黄子良、檀福正、叶健思、商杨伟、

郑土琼、伍小芳、郭剑峰、简惠琴

、“课堂教学突发事件”的界定

课堂教学突发事件,主要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突发的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意外事件。包括:

1、课堂教学过程中师生突发疾病事件。

2、课堂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学生之间斗殴、师生冲突等意外事件。

3、课堂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学生自伤自残自虐性事件。

4、课堂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因教师辱骂、体罚学生等违规操作导致的不安全事件。

5、体育课中因意外发生的摔伤、撞伤、扭伤、挤压、踩踏等伤害事件。

6、实训课堂教学过程中因意外发生的触电、烧伤、烫伤、割伤、砸伤等伤害事件。

8、课堂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自然或人为的不安全事故。

、“课堂教学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

1、全体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教学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锐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操作,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所有课堂(含早读、自习、晚修),各教师必须提前候课,中途不得私自离开课堂、离开学生,要确保学生时刻有人看护、管理。

3、在教学过程中,严禁教师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课堂教学中突发矛盾的激化。

4、体育课堂教学:体育教师应结合学科特点严密组织课堂教学,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掌握科学锻炼和预防损伤等事故的方法;对器械练习等容易造成伤害事故的学习内容,要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讲清动作要领,反复示范,并加强保护和帮助;体育器材管理员要加强对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工作,有损换的要及时修理、更换,防止在使用时出现意外。

5、实训课堂教学:实训教师必须对实训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完全清晰与掌控;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前,必须先到相应实训场室认真检查场地、设施、器材、药品等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迅速采取保护措施与上报实训中心;实操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实操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妥善保管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实训用品,严防受伤、触电、中毒、爆炸等事件发生。

6、活动课期间,各班主任及落班教师要按规定随班级一起活动,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7、第二课堂(社团)相关老师要做到时刻有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不能随意离开授课场地,随时保护学生安全。

8、因学科教学需要,需离开教室到室外上课时,任课教师应提前报备班级所属专业科和教务处,由相应任课教师负责将学生从教室带至相应地点,授课结束后任课教师负责将学生送回教室。

9、各任课教师要密切关注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学生应受挫或情绪波动发生意外事故。

课堂教学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课堂教学一旦发生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意外事件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 任课教师是课堂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意外发生时,任课教师应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并立即开展救援和疏导撤离(遇爆炸、火灾、地震等事件时)。任课教师应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课堂教学突发事件必须以“救治为先”,第一时间将受伤人员送到学校医务室救治,对于不能随意移动、搬动的特殊伤病员,须立即通知医务室大夫或拨打120赶到现场处理,防止伤情和病情加剧。

2. 任课教师在组织救治的同时,应立即向课堂教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校本部上报流程:任课教师电话或派学生报告专业科应急组,专业科应急组马上到现场处置并同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马上到现场处置并同时上报学校应急处理领导上组。

综合实训楼上报流程:任课教师电话或派学生报告实训中心应急组,实训中心应急组马上到现场处置并同时报告专业科应急组和教务处,专业科和教务处马上到现场处置并同时上报学校应急处理领导上组。

钣喷实训中心上报流程:任课教师电话或派学生报告专业科应急组,专业科应急组马上到现场处置并同时上报实训中心和教务处,实训中心、教务处马上到现场处置并同时上报学校应急处理领导上组。

3. 学校课堂教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收取汇报后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级别的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开展相应的事故处置、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

4. 突发事故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对事故现场进行相应的保护,对不能长时间保护的现场应通过摄影、摄像进行保护。


附件: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实训课堂教学安全应急预案


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

实训课堂教学安全应急预案

为防止学校各实训中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确保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实训室财产安全,保障实训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保障实实训室安全,促进实训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训而引发的突发性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确保实训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

二、实训中心安全隐患分析

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共有汽车美容、整车维修、汽车营销、汽车钣喷、博世中心、综合实训楼六大实训中心,建筑面积共9885平方米,在实训中心内办公的实训教师有20人以上,能同时容纳900多名学生实训。其中综合实训中心楼层较高,同时容纳师生人数较多;整车维修和汽车美容实训中心为整车实训,车辆进出频繁,举升机举升车辆频率较高;钣喷中心校外独立运作,且危化品材料较多;博世中心和整车中心拥有较多高压电动汽车台架和车辆。现根据实训中心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1.火灾: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训室都可能发生: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有明火或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如汽油、油漆等),引起着火。

2.爆炸: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训室: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3)钣喷专业切割或打磨产生大量粉尘,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3.触电:触电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4.车辆及大型设备使用操作不当,各中心均有可能发生:

(1)违反操作规程,胡乱操作大型设备等;

(2)不按实训中心规定,在上课期间随意挪动车辆等。

三、学校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学校成立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训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学校党政领导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学、安全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主任、实训中心主任、专业部部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训中心,负责实训安全日常事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负责检查督促实训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工作;负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各专业部成立本专业部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部实训教学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专题讲座等各种活动向学生和老师开展实训安全教育。事故发生部门的职责为:积极做好自救工作,迅速向有关部门领导及学校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并迅速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四、实训安全事故等级

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安全事故分为A级事故和B级事故。具体分类标准为:

1、A级事故: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2、B级事故: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校园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凭借学校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B级事故通常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少、危险化学品实训室内轻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五、安全预警机制

1、对首次进入该实训场室实训的学生,在实训操作之前必须经过实训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者及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训操作。

2、学生进行实训前,指导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本次课所涉及的安全注意事项,并示范各项安全操作的基本流程和规范,指导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指出违规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3、学生在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要现场组织并巡回指导学生进行规范和安全操作,防止实训事故发生。使用大型的、操作危险性较高的实训设备,指导教师一个人不能把控的,可让本中心实训管理员协助管理。

4、课间实训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停止实操作业,离开实操区域,并时刻关注学生课间动态,防止学生课间操作仪器设备或打闹冲突引起事故发生。

5、指导教师在常规教学计划外如需对学生进行授课或技能培训,需提前2天向实训中心提交《实训室临时使用申请表》,严禁不打招呼私自安排学生进入实训场室。

6、为了上课师生安全,整车实训车间上课期间严禁随意移动车辆,早上8:20-12:00,下午14:00-16:20严禁所有车辆开进整车实训车间进行保养维修等作业,其他时间保养维修须提前做好预约并登记,严禁无驾驶证者驾驶实训车辆。

7、到实训中心进行洗车美容或其他作业的车辆须由上课专业教师进行移车操作,严禁非专业教师开车进出实训中心。

8、实训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训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指导教师准备各类实训器材时,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符合操作要求。严禁指导教师在没得到实训中心批准的情况下私自驳接或改动供电线路。

9、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放置场所须符合安全要求,由专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

10、实训室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救消防器材、并于每个楼层配置应急药箱。

11、实训管理员要对实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及时处理,实训室内要张贴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12、各实训中心要根据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当发生安全事故后,实训员和任课教师要立即向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预案进行相应处理。

六、应急响应措施

实训室应急处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类各级实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在得知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实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告。

1、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2)事件或事故的类型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

2、报告的对象为:

(1)A级事故:发生A级事故后应报110、119(有人员受伤须同时报120),同时报实训中心主任、学校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学校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2)B级事故:发生B级事故后应报实训中心主任、学校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学校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以下程序紧急处理:

1、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2、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相关机构和部门,请求指示或由学校实训安全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事故救援与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发生A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学校保卫室、110或119,如有人员伤亡时报校医务室和120,校保卫室和医务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

(三)各种事故的处理方式参考:

1、学生打架斗殴事件:

(1)迅速、及时赶至打架斗殴伤害事件现场,分开打架斗殴双方,及时组织处理与疏导,防止打架斗殴伤害事件蔓延、事态扩大。

(2)若当时教师在场,应积极分开打架斗殴双方,组织无关学生疏散撤离人员密集点,并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学校进一步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疏散。

(3)抢救事件现场上受伤人员,并及时把伤员送到附近医院。

(4)疏散完毕后,班主任老师应对学生进行清查,以便受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

(5)如遇打架斗殴伤害事件引起电线路短路导致人员伤亡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视情况对触电者进行救治,先救后搬,切不可向触电者泼冷水。

2、电源漏电或触电事故:

(1)一旦在实训课中发现电源漏电,实训指导教师应迅速将总电源关闭,并联系专业电工进行安全处理。

(2)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指导教师应迅速将总电源关闭,并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同时迅速要求医务室人员到现场进行抢救。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送就近医院进行急救。

3、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的抢险措施:

 现场急救并就近送医院抢救。

4、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措施:

(1)对于一些微小伤,可以到校医室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和包扎。

(2)对于一些较大的创伤,应送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5、火灾事故的抢险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应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6、地震灾害的抢险措施:

(1)一旦发生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根据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哨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他灾害。

(4)全校教职工应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作为抗震救灾的首要任务。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5)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园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七、紧急电话

1、校内有关电话:

(1)校内行政办公室电话:83266616,教务处电话:33680263

(2)校医服务电话:13717220172(李医师)

(3)实训中心电话:33235132

(4)保卫室电话:82876553

2、校外有关电话: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

八、其它

1、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事故情况说明并上报学校。

2、本预案由各专业部组织落实,全体实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对事故发生后缓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实训中心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