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9〕62 号)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内容及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从即日起到2019年12月底。
第一阶段:2019年5月—7月
1.成立组织。
组长:余刚灵校长
副组长:莫汉坤、王远明、刘榕梅、钟国杨(法制副校长)
成员:中层领导干部、班主任
刘榕梅副组长负责全校的欺凌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处,负责日常事务,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上报学校。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下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3.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完善制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5.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君子之腹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6.排查建档。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定期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7.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班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9年9月—12月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9年9月15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上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021.5.28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应急预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我校结合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9〕62 号)】的通知精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要求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现将有关治理活动应急预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余刚灵(校长)
副组长:莫汉坤 王远明 刘榕梅
成员:各中层干部、班主任
职责:
A .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B .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C .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D.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E.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2、设立安全应急办公室:
a.安全应急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电话33680261)
b.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建立信息收集渠道。
c.办公室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应赶往现场,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局面,严防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d.(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e.做好上报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相关事件信息,并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下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处理经过。
二、应急预案
1、预防教育
第一条 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有责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和谐相处,文明做人的教育,对有发生欺凌可能的苗头要及时报告学生处或安全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第二条 班主任要将本班曾有类似不良记录或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名单,报告学校学生处统筹管理,重点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 对曾参与欺凌的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要对这类问题学生进行跟踪管理,要做耐心的思想工作,随时观察其动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应急处理
(一)首遇负责制
第一条 发生学生在校园内欺凌别人或被人欺凌时,首遇教职工除了要当面进行劝阻,与此同时,还要将情况报告给当天值班领导和学生处。
第二条 若遇校外人员到校欺凌学生等,首遇教职工有责任立即劝阻,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要及时报告校安全办;若现场情况较为严重的,还要在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110),争取时间,以防事态失控。
第三条 一旦出现人身伤害事故,首遇教职工要马上报告学校,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与此同时,积极做好组织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处理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问题处理程序
第一步 由首遇人依照以上三条酌情执行。
第二步 值班领导、安全办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召集学生处及相关班主任赶赴现场,积极疏导,化解矛盾,有效控制事态进一步蔓延,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问题。若现场情况已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要立即报告校长并打电话报警。
一旦出现人身伤害事故,马上拨打急救电话,由学生处相关成员会同班主任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同时要与相关家长取得联系。
3、事后处理
a、由学生处、专业科长、班主任召集本校肇事学生进行询问,了解事情经过,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多方配合,做好事后的初步处理工作,力争不留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b、对校外社会人员,应配合警方及时做好事后处理工作。对校外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就读学校取得联系。
c、由分管校长负责向校长汇报情况,并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提请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d、全校通报处理结果,警示学生以此为戒,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责任追究
未履行安全职责,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校行政会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
2021.05.